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刑事技术设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371-2340GDGH5185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刑事技术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67.4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7.4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刑事技术设备采购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 标的内容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简要技术需求 |
1
| 智能终端多路采集分析系统
| 1套
| 人民币67.43万元
|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
2
| 便携式疑难物证可视化智勘系统
| 1套
|
3
| 旋转混匀仪
| 1套
|
4
| 涡旋混匀仪
| 1套
|
5
| 96孔板离心机
| 1套
|
6
| 电动移液器
| 1套
|
7
| 低温冰箱
| 1套
|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②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本国产品是指不需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已在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内的产品)。
③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30日 至2023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方式:1、现场报名;2、邮件报名:邮箱:ghzxgz@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报名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198号
联系方式:020-831156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联系方式:020-37625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小姐、王小姐
电 话: 020-3762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