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谷荡组煤区地质灾害搬迁安置点(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由安顺市平坝区乐平镇人民政府委托我公司招标的“谷荡组煤区地质灾害搬迁安置点(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澄清如下:
1、原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2、现修改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原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07月07日00:00。
4、原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07月19日下午16:00时。
5、原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07月20日11时00分。
6、招标文件中资格要求已作对应修改,请各投标人根据本次澄清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安顺市平坝区乐平镇人民政府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30日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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