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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灌云县东部城区商务大厦B座招租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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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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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东部城区商务大厦B座招租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江苏恒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租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灌云县县城云台大道西侧,长江路南侧。
2.1.2项目概况:东部城区商务大厦B座紧邻学校、医院、综合商业体、行政政务服务中心、周边8-10个小区入住、人口流动性大,具体如下表。
序号
楼层
建筑面积(m2)
第一年最低限价
备注
1
1-17
16354.47
358.16万元
注:不接受单层单间租赁报价
2.1.3 租赁期:15年。
2.1.4本项目的最低限价:第一年租金为358.16万元(含税),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后续租赁期每年租金较上年度增加1%,低于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2.1.5租赁用途:商用、办公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它要求:
3.7.1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等证明材料。
3.7.2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
3.7.3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7.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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