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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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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杨溪铺镇刘家沟新型材料产业园拆迁安置区场平工程(HBYY-202302QG-00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Y-202302QG-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郧阳区杨溪铺镇刘家沟新型材料产业园拆迁安置区场平工程已由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郧发改审批[20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诺跃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刘家沟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郧阳区杨溪铺镇刘家沟新型材料产业园拆迁安置区场平工程,挖方总量258,773.25立方米,填方总量91,569.60立方米。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
合同估算价:489.1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3月11日至2023年03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31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釆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湖北诺跃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郧阳区杨溪铺镇杨溪铺村1组13号
地址:
十堰市郧阳区城北东路9号3幢
邮编:
442500
邮编:
442500
联系人:
赵风舟
联系人:
陈诚
电话:
0719-7202649
电话:
1379785766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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