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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港城路上跨铁路专用线桥梁工程施工项目(SQGCL-SG标段)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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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宿迁市港城路上跨铁路专用线桥梁工程施工项目(SQGCL-SG标段)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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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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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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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港城路上跨铁路专用线桥梁工程施工项目(SQGCL-SG标段)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宿迁市港城路上跨铁路专用线桥梁工程 已由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宿发改投资发(2023)55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宿迁市交通运输局以宿交建许字﹝2023﹞00005号批准,项目业主 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宿迁市港城路上跨铁路专用线桥梁工程西起港城路与康程路交叉口东侧,沿港城路向东上跨运河宿迁港铁路专用线和云帆大道后接地,终点至中顺路交叉口。本项目全长1.36公里,其中高架桥约0.784公里,道路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兼顾一级公路荷载和净空要求,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4车道+人非混行车道,包括新建道路、桥梁、排水、照明、监控、绿化景观及标志标线等配套工程。2.2 招标内容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即SQGCL-SG标段。合同范围包括:宿迁市港城路上跨铁路专用线桥梁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交通安全设施、监控、照明、绿化等工程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2.3 工期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公路工程或城市道路工程施工项目(施工内容须包含现浇桥梁(含悬浇或支架现浇等),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备案的工程简介中描述清楚合同施工内容、道路等级等相关评审信息,或按照招标公告3.5款要求提交补充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1/2(含 1/2)以上的,方可认定该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上述“任职时间”、“合同工期”分别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填报的任职开始至任职结束时间和开工至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此判断任职时间是否超过合同工期 1/2,若 “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未显示“任职时间”或“合同工期”,投标人可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上述截图也无法判断,则不予认定该个人业绩。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6)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且连续3个月(3月-5月或4月-6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若投入人员为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书和返聘合同的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3.5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或者其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3.6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2号楼邮政编码:223800邮政编码:223800联 系 人:蔡丹丹联 系 人:葛威电 话:0527-84355798电 话:18066057759E-mail:jstysq@ 8.其他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8.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截止日10天前提交,提交的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8.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8.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地址: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8.5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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