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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灌云县规划环评及项目环评技术评估服务采购的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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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灌云县规划环评及项目环评技术评估服务采购的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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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3-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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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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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灌云县规划环评及项目环评技术评估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7月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20723-F-ZC3207230002023000037
项目名称:灌云县规划环评及项目环评技术评估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60万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灌云县规划环评及项目环评技术评估服务采购,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服务期限:一年(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结束时间以所有工作量完成为准)
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出具的技术评估报告须符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等要求,对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负责审批的规划环评报告书、项目环评报告表等环评文件的技术评估须科学、客观、公正的进行。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只接受中小企业投标,中小企业以外的供应商投标将会被拒绝(本采购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属性为服务。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第9号令规定,全国范围内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工作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成交后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担资格);
3.2灌云县范围内从事规划环评编制工作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成交后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担资格)。
4、其它要求:
①供应商具有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②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需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③供应商参加该采购活动中无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承诺(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④供应商无借牌挂靠行为的承诺(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⑤本项目成交后不得分包或者转包;
⑥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⑦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3日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7月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开启
时间:2023年7月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大厅网址: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响应文件。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供应商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苏财购[2020]52号规定,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响应文件相关要求:
①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无须递交备份文件;
②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
③逾期上传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④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⑤成交后成交供应商按以下要求提供书面响应文件: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书面响应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响应文件(加密文件)一致,纸质与电子标书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标书为准;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标书一份(U盘形式、不加密无毒),成交后提供。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灌云生态环境局
地 址:灌云县
联系方式:18352189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灌云县
联系方式:18115991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811599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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