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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长安环保搬迁110kv电站、供油站、电池车间、消防泵房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项目发包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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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长安环保搬迁110kv电站、供油站、电池车间、消防泵房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项目发包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3-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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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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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DZB-2023-2703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安环保搬迁110kv电站、供油站、电池车间、消防泵房房屋安全鉴定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招标人为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安环保搬迁110kv电站、供油站、电池车间、消防泵房,总建筑面积约12231.44㎡,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实施房屋质量安全性鉴定。
具体内容详见发包文件;
项目预算:28万元(最高限价)。
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长安环保搬迁110kv电站、供油站、电池车间、消防泵房房屋安全鉴定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长安环保搬迁110kv电站、供油站、电池车间、消防泵房房屋安全鉴定服务: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1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主体结构现场检测资质,并且在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的最新更新的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库内;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名录库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投标人无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完全属实,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假内容。
(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附后)
1.2发包人根据发包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1.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发包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3-1008:30:00到2023-03-1017:30:00
获取方式:1、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1.1请投标人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发包文件:(1)报名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2发包文件获取信息:(1)发包文件出售方式:人民币400元/套,售后不退;
(2)发包文件出售日期:发包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为止,每天8:30-12:00,13:30-17:30;
(3)发包文件出售地址:溧水区中山路5号(乐骋建设入口)三楼301室,领取发包文件后方可参加本次发包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3-1714:30:00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3-1714:30:00
开标地点: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南楼一楼会议室(溧水开发区团山西路8号)
七、其他
南京溧水建达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单位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委托,就长安环保搬迁110kv电站、供油站、电池
车间、消防泵房房屋安全鉴定服务(发包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发包,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1、发包编号:JDZB-2023-270302
2、项目内容:长安环保搬迁110kv电站、供油站、电池车间、消防泵房,总建筑面积约12231.44㎡,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实施房屋质量安全性鉴定。
具体内容详见发包文件;
项目预算:28万元(最高限价)。
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3.1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主体结构现场检测资质,并且在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的最新更新的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库内;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名录库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投标人无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完全属实,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假内容。
(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附后)
3.2发包人根据发包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3.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发包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4、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4.1请投标人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发包文件:
(1)报名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发包文件获取信息:
(1)发包文件出售方式:人民币400元/套,售后不退;
(2)发包文件出售日期:发包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为止,每天8:30-12:00,13:30-17:30;
(3)发包文件出售地址:溧水区中山路5号(乐骋建设入口)三楼301室,领取发包文件后方可参加本次发包活动。
5、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发包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联系发包人。
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发包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
当正本文件与副本文件不一致时,以正本文件为准。
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9、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3月17日14时10分;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17日14时30分。
10、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南楼一楼会议室(溧水开发区团山西路8号),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发包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025-56605820
地址:溧水区团山西路8号
1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工
联系电话:15251797647
地址:溧水区中山路5号(乐骋建设入口)三楼301室
13、公告媒体
13.1本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13.2若有关本次活动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请各投标人领取本次发包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发包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团山西路8号
联系人:蒋工
电话:025-566058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溧水建达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永阳镇中山路15号
联系人:甘旭
电话:15251797647
电子邮件:2207903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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