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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综合示范区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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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综合示范区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3-0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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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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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综合示范区建设项目(二标段)
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项目编号
E4404000001003962001
项目名称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综合示范区建设项目(二标段)
标题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综合示范区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招标人名称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城市管理办公室
地址
珠海市南水镇浪白路68号2栋
联系人
殷东燕
联系电话
13417749665
招标代理名称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305
联系人
钟兴万
联系电话
0756-2625188
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综合示范区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编号:E4404000001003962001)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7 预算金额
原文为:
□[ ]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 10829643.27 ]元(含预备费516000.00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
□其它事项[ ]。
修改为:
■[8916318.80]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
□其它事项[ ]。
2.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1 最高投标限价
原文为:
□[ ]元。
■暂定[10829643.27]元(含预备费516000.00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其它事项:[ ]
修改为:
■[8916318.80]元。
□暂定[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其它事项:[ ]
3.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2 招标工程量清单
原文为: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工程量清单。
□其它事项:[ ]。
修改为: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工程量清单。
□其它事项:[ ]。
4.招标文件专用条款4.1 投标保证金金额
原文为:
■[200000.00 ]元。
□无需投标保证金。
修改为:
■[170000.00]元。
□无需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4 暂列金额
原文为:
■按照[ 516000.00 ]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其它事项:[ 1.暂列金额不参与竞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金额填报,多报、少报或未报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暂列金额用于预算外不可预见项目所发生的费用,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按本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6.15造价调整方式”约定进行计价]。
修改为:
□按照[ ]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其它事项:[1.暂列金额不参与竞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金额填报,多报、少报或未报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暂列金额用于预算外不可预见项目所发生的费用,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按本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6.15造价调整方式”约定进行计价 ]。
6.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6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原文为:
■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267083.63]元报价,不得竞争。
■其它事项 [ [1.上述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所有单位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之和,投标人报价时各单位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须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已给出价格填报。 2.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参与竞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上述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合计总价以及各单位工程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金额填报,多报、少报或未报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中标人必须保质保量完成规定范围内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内容,若中标人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且经招标人指出后仍不整改的,招标人有权按规定标准自行落实完善,发生费用按责任划分从中标人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中扣除。]
修改为:
■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254766.27]元报价,不得竞争。
■其它事项 [ [1.上述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所有单位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之和,投标人报价时各单位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须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已给出价格填报。 2.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参与竞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上述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合计总价以及各单位工程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金额填报,多报、少报或未报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中标人必须保质保量完成规定范围内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内容,若中标人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且经招标人指出后仍不整改的,招标人有权按规定标准自行落实完善,发生费用按责任划分从中标人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中扣除。]
说明: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修改详见本项目新招标文件。本项目最新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文件已重新上传至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凡本项目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次修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投标人务必按照本项目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进行投标,如由于投标人原因未使用最新文件投标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城市管理办公室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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