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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资兴市学前教育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邀请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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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南省资兴市学前教育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邀请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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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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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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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资兴市教育局的委托,对其资兴市学前教育建设项目设计(采购计划备案编号:资兴市财采计〔2022〕060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DCZXHNCG(2022)023)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资兴市学前教育建设项目设计
2、采购计划备案编号:资兴市财采计〔2022〕060号
3、采购代理机构编号:DCZXHNCG(2022)023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项目简要说明
服务期限
采购限价
代理服务费
1
学前教育建设项目设计
修建性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1年
80万元
12000元
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得低于本项目采购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1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1.3 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4 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
1.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近三个月”均指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
四、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8日起至2022年7月25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兴项目部(资兴市阳安路阳光幼儿园正对面),购买磋商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新星交易中心二楼(资兴市唐洞街道阳安西路345号)。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磋商文件后,请于2022年7月28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格式见附件一。若未收到你方书面确认,将视为你方已放弃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七、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兴市教育局
地址:资兴市文锋路
联系人:陈峰联系电话:188735682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部地址:资兴市阳安路阳光幼儿园正对面
联系人:邓玲联系电话:18173536262
附件1:磋商邀请确认通知
磋商邀请公告回复确认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贵公司的磋商文件已收悉,经研究,现就 (项目名称、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加/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特此确认。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磋商邀请通知》[(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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