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供货期
交货地点
信号控制机
1台
详见第五章
招标人发出供货指令60个日历天内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指定区域
可变车道控制器
1台
可变车道牌
1台
待转屏
1台
室外型智能交通专用网络录像机
2台
智能抱杆机箱
1台
配套管线、辅件
1项
调试、施工
1项
注:其他具体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三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拟派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需提供拟派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且参保单位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通过网络下载方式发放。
4.2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主页招投标信息栏
招标文件下载
4.3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采用投递(邮寄)方式,请于2023年7月2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递至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空港大厦C座805室,逾期无效。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二)当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三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且参保单位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②在开标现场出示委托代理人的社保在线查询记录;③询标阶段,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参保证明(方式不限)。8.联系方式招标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投标联系人:盛工联系电话:0571-83833664
招标监督人:孟工联系电话:0571-83837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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