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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2023年烟叶收购类物资采购项目(标段四)(二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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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2023年烟叶收购类物资采购项目(标段四)(二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云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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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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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2023年烟叶收购类物资采购项目(标段四)(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2023年烟叶收购类物资采购项目(标段四)(二次)(招标编号:C53GX1023001142C1-004),项目资金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的委托,就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2023年烟叶收购类物资采购项目(标段四)(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2023年烟叶收购类物资采购项目(标段四)(二次)
2.2招标编号:C53GX1023001142C1-004
2.3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现对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2023年烟叶收购类物资进行采购,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每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投标人可视自身情况投报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可兼投兼中,现对标段四进行二次招标采购,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标段号
物资名称
单位
预计数量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小计(万元)
标段四
平板小推车
辆
71
751.53
5.335863
平板推车车轮(后轮)
个
330
70
2.31
平板推车车轮(后轮)轮架
个
376
50
1.88
平板推车车轮(前轮)总成
个
352
120
4.224
称烟小推车
辆
1550
270
41.85
注:本表采购数量为预计数量,最终结算时根据实际发生的需求及验收合格数量,按中标单价据实结算。若因国家、地方、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4报价要求:
(1)本项目实行全费用单价包干,单价包含投标人将货物运至需求主体指定地点的运输费、搬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和伴随的服务费、检测费、人工费、售后服务及产品保质期内费用,以及增值税和相关税费等一切费用。招标人对各标段每种物资均设有含税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任何一项投标报价单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作否决投标处理。各项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2)投标人对所有标段相同物资均需承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投标人在云南省内烟草行业内其他中标单位中标价,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中标资格或按照最低价执行采购。
2.5资金企业自筹,已落实。
2.6交货时间:分批次供货。根据招标人需求部门的要求进行供货。具体以招标人需求部门通知为准(其需求为零星、小额、随机通知)。乙方必须在接到招标人需求部门指定联系人的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人所需物资送货上门(最迟不超过2023年8月1日)完成供货。每次送货费用均须为免费,并且不得设置最低送货金额。
2.7交货地点:红河州各分公司指定地点。各分公司预计数量明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生产、制造的规定、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招标人使用需要,一次验收合格;产品质保期内的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及时、按质、主动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交货时必须随货物附出厂合格证明及国家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2.9样品要求:本项目标段四要求递交样品,样品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2.10资格审查形式:资格后审,通过方式为合格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销售供应货物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3.3投标人须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投标人近两年(2021年5月1日至今)必须至少有1项所投标段货物的供货业绩,以完整有效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第三方证明材料为准。
3.5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
(2)①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5月1日至今)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3.6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其中标无效。
3.7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2020年5月1日至今)有严重违法或违约及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的。
(2)凡两家或以上单位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等投标人均不得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21日至2023年06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流程如下:【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 (线上获取和线下获取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①线上获取:投标人可登录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网址:
备注:a具体注册事宜可登陆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b会员注册及审核问题咨询
电话:0871-65388167 联系人:周女士
c系统操作及技术问题咨询
电话:0871-65376713、0871-65331803 联系人:杨先生
②线下获取:投标人应持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中应注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联系电话、邮箱)、营业执照复印件至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17室登记并缴费后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若未能按上述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7月11日10时00分至10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1日10时15分。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第一开标厅。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5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6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
招标人: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
地址:云南省弥勒市温泉路
联系人:郭琳、李渊
电话:0873-622492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邓宇、张妮娜、白君铭、王彦棚、冯强
电话:0871-65314655
电子邮件:807953651@
公告2023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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