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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智慧大屏二期委托开发项目澄清文件 各投标人:由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项目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智慧大屏二期委托开发项目(招标编号:M4400000707016955),现对招标文件做以下澄清:一、《技术规范书》3.2.7 ▲环保指标数据爬取及导出根据提供网站,对全公司所有上网项目的各烟囱(排放口、排气筒)监测因子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一氧化碳日均值折算浓度数值、CEMS备注、工况说明以及工况、异常标记信息(除“正常运行”、“850℃”)的数据抓取并存储,实现以日报和月报的形式做展示并支持导出下载。澄清为:根据提供网站,对全行业所有上网项目的各烟囱(排放口、排气筒)监测因子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一氧化碳日均值折算浓度数值、CEMS备注、工况说明以及工况、异常标记信息(除“正常运行”、“850℃”)的数据抓取并存储,实现以日报和月报的形式做展示并支持导出下载。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矛盾的地方,以此通知为准。特此通知。 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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