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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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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北京市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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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
发布时间: |
2023-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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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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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正文{本项目2023-02-0316:43:07
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磋商公告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2023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0747-2361SCCZC004
3.采购人名称: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西路8号院1号楼(晋商联合大厦)9层、10层
5.资金自筹资金
6.采购内容:2023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拟租赁11辆公务用车(含驾驶劳务),为期两年。详细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
7.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供应商自2019年至今有服务央企、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与本项目需求类似的项目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年1月至今任一月纳税和社保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截至磋商响应前一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5)供应商须承诺此次响应所提供的车辆需登记在供应商公司名下,派遣的驾驶员须与供应商具备正式劳务合同关系,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项目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磋商项目响应;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9)供应商必须购买磋商文件。
8.《磋商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网络标书(磋商文件)销售: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点击“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选择需要参加的项目购买文件。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平台目前开放的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磋商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文件费用支付和电子发票获取的操作手册详见:“进入平台—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投标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3)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4日09:3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
10.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5万元的磋商保证金。
1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2311会议室。
12.本次磋商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于2023年02月14日09:30(北京时间)之前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及已缴纳磋商保证金的证明材料(电汇底单复印件)递交到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2311会议室。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商务、技术服务方案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磋商阶段(当日进行,授权代表应参加磋商)。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应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与所有通过《磋商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技术需求、服务范围等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允许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做调整。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磋商小组初审合格参加磋商并得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供应商应于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磋商当日),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技术条件、服务范围等密封递交到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2311会议室。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邮编:100045)
业务联系人:金美廷
电话:010-59369354
传真:010-59369323
电子邮件:jinme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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