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3年电池共用管理器项目(招标编号:BJCG-HBTTZB2303035),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合同份额使用完毕自动终止,二者以先到为准。
本次招标为满足2023年全省一体业务一年期所需的电池共用管理器(4端口),需求数量14000套,具体采购内容、预估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 地市 | 预估数量(套) |
| 石家庄 | 2130 |
保定 | 2130 |
唐山 | 1230 |
沧州 | 1200 |
承德 | 1300 |
邯郸 | 1603 |
廊坊 | 1227 |
张家口 | 1020 |
邢台 | 850 |
雄安 | 460 |
衡水 | 650 |
秦皇岛 | 200 |
合计 | 14000 |
备注:采购规模是根据目前可预估的建设需求进行合理预估的结果,实际采购量以最终订单为准。
合同类型:框架协议+订单。
交货期:自招标人发出订货通知单后15个自然日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河北省铁塔各市分公司仓库。
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3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预估中标数量(套) |
| 第一名 | 50% | 7000 |
第二名 | 30% | 4200 |
第三名 | 20% | 2800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520元/套,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中国境内签订的(以单项合同或具体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电池共用管理器销售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河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河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5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5.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第三方检测机构(该机构应通过CMA认证)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出具日期须为2021年1月1日之后,且检测报告上产品生产方及送检方应为投标人,检测结果须全部合格)。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 style="font-family:宋体">人注册”。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 style="font-family:宋体">下载。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4.4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6日9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 style="font-family:宋体">,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若投标人以纸质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应在5.1条款载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石家庄高新区海河道9号博深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综合办公楼一楼东楼会议室。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 style="font-family:
宋体;letter-spacing:.1pt">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递交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石家庄高新区海河道9号博深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综合办公楼一楼东楼会议室(地址:石家庄市天山大街与海河道交叉口西行四百米路北),逾期送达的投标样品不予接收。
6.2样品要求:
6.2.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产品样品1套。
6.2.2样品应密封包装,样品内外包装均需密封且需标明样品名称、数量及投标人名称。
6.3检测相关费用:本项目不涉及。
7. 投标人注册
7.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8.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45号广安大厦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11-67890052
传 真:/
电子邮件: /
网 址:/
开户银行: /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
邮 编:100079
联 系 人:何京东
杜雯超
电 话:18000410930 18931171253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异议联系人:杜雯超
异议接收电话:18931171253
异议接收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