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520525202300054V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阿波阿麸系列小麦及面条加工辅料,
面条加工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6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一)第一章第二点申请人资格条件
(二)第三章谈判须知3.4.2(资格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第二点申请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机械设备销售或农产品销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 ;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投标的附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本次 投标的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
(4)提供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2023年任意一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企业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为开标前任意时间);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诚信资格要求:供应商应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供应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申明函(按格式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改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 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机械设备销售或农产品销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 ;
(2) 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投标的附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本次 投标的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
(3)提供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2023年任意一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企业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为开标前任意时间);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 诚信资格要求:供应商应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供应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申明函(按格式要求);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谈判须知3.4.2(资格文件)
A.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机械设备销售或农产品销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
B.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投标的附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本次 投标的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
D.提供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2023年任意一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企业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为开标前任意时间);
E.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F.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G.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H.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I.诚信资格要求:供应商应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J.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更改为:
A.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机械设备销售或农产品销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
B.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投标的附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本次 投标的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
C.提供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2023年任意一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企业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为开标前任意时间);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E.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F.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G.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H.诚信资格要求:供应商应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I.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更正日期:2023年6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