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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周口某部单位建立副食品供应商库项目(补充入库)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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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周口某部单位建立副食品供应商库项目(补充入库)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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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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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2023-JWHEZK-F1002(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周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周口某部单位建立副食品供应商库项目(补充入库)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300万元,招标人为周口某部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供应商数量:4家(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6家,前4家为入库供应商,后2家为备用供应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周口某部单位建立副食品供应商库项目(补充入库);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周口某部单位建立副食品供应商库项目(补充入库))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领域许可证》;
(三)具有副食品供应、仓储、加工、冷藏、配送和售后服务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条件;
(四)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的声明;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查询网页截图证明;
(六)投标人须具有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2022年6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企业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及企业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七)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情况,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八)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行贿行为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单位行贿及个人行贿情况(个人行贿查询对象: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人)。(查询指南:进入网站—点击—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受贿—查询个人选择行贿,企业选择单位行贿);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18日00时00分到2023年05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往物资采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需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WJZF)。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需开标现场提交密封完好纸质版投标文件伍份(壹正肆副)辅助评标。
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周口市川汇区交通路与邦杰路交叉口川汇大酒店
七、其他
我部现有建立副食品供应商库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周口某部单位建立副食品供应商库项目(补充入库)
二、项目编号
2023-JWHEZK-F1002(02)
三、项目概况
(一)招标范围:周口某部单位建立副食品供应商库;
(二)服务期限(框架协议):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三)供应商数量:4家(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6家,前4家为入库供应商,后2家为备用供应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领域许可证》;
(三)具有副食品供应、仓储、加工、冷藏、配送和售后服务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条件;
(四)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的声明;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查询网页截图证明;
(六)投标人须具有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2022年6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企业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及企业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七)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情况,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八)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行贿行为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单位行贿及个人行贿情况(个人行贿查询对象: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人)。(查询指南:进入网站—点击—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受贿—查询个人选择行贿,企业选择单位行贿);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往物资采购(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下载文件前先将文件费转至以下账户)账户名称: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郑州高新区支行
账号:371906015410202
联行号:308491031345
缴费后请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三)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需前往物资采购
(
(四)CA办理及咨询电话为:0371-96596;CA公司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CA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CA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CA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人需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WJZF)。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需开标现场提交密封完好纸质版投标文件伍份(壹正肆副)辅助评标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三)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周口市川汇区交通路与邦杰路交叉口川汇大酒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四)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单位需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密钥到开标会议室现场解密,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现场解密失败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6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周口市川汇区交通路与邦杰路交叉口川汇大酒店。
招标代理机构: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0371-66633152
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电厂路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C座2层招标人:周口某部单位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18438111733
招标人地址: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与八一路交叉口
监督人:某部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组纪股姜先生
联系方式:15138343739
周口某部单位
2023年5月17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某部纪律检查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周口某部单位
地址: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东段
联系人:郝先生
电话:184381117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电厂路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C座2层
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0371-66633152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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