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榆西大街与向阳路交汇处路房地产及附属物拆除工程竞争性购买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吉林省>>榆西大街与向阳路交汇处路房地产及附属物拆除工程竞争性购买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吉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12 |
|
详细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榆西大街与向阳路交汇处住宅楼及附属物拆除工程;
2.净残值最低限价:40112元,双方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将净残值(中标价格)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3.(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2日内拆除完毕;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编制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具有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拟投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3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2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无财务状况报告的,可以提供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7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
3.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三、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结束报名工作.
1.1、报名地址:榆树市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313室
1.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3、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2)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原版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新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有二维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6)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纸质证书或提供电子证书(二维码标识)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7)外省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提供加盖公章证明材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11时前,地点为榆树市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313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榆树市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文忠
联系方式:0431-83939506
地址:榆树市向阳路与工农大街交汇(原个体客运站)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