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便携式高能激光销毁未爆弹装置购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便携式高能激光销毁未爆弹装置购置
(二)项目编号:2023-JLBBDG-W1005
1.招标内容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万元)
| 质保期
| 备注
|
1
| 便携式高能激光销毁
未爆弹装置购置
| 2
| 套
| 160
| 不少于2年(免费质保)
|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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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60.00万元,超过该限价(总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判为无效;
3.投标人需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含税),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运杂费:投标报价包含全部运输、安装、调试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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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起3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产品交付,并配合完成检查验收工作;
3、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辽宁省);
4、采购预算:本项目设有最高投标限价,若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通用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
6.投标人不在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装备采购或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尚未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承制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企业,须出具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主管部门证明其已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对于《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不在有效日期或副本范围未涵盖所投项目的单位,投标文件中应包含军委或军兵种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续审、扩大范围审查或重大事项专项审查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不具备承制单位资格处理)
2.具有三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3.投标供应商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
4.所有设备元件必须为国产产品,或能够被国产化产品替代。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发售时间:2023年5月18日起到2023年5月24日止,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与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购买招标文件。
发售文件联系人:王女士010-64291720-8132 13391767283
(二)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甲9号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层。
(三)发售方式:线上报名审核购买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购买的,请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购买的,请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保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以下证书按照相关保密规定,不可直接上传扫描件,请将证书名称、单位名称、证书有效期等关键资质审核信息编辑成文字版证书有效承诺函加盖公章
4.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且承制装备范围涵盖招标产品或其同类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本与副本复印件为准);尚未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承制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企业,须出具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机关(军委、军兵种装备部机关或军代局)证明其已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
5.三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线上审核上述资料(上述资料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的依据),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说明:本项目是资格后审,以上资料仅供获取招标文件使用,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不作为评标的资格审查。
(五)招标文件购买流程
1.网上注册并登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务必在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在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标书售卖系统(链接登录地址:
2.查询项目:在系统【标书军品】功能中通过“项目编号”检索到要参与的项目。
3.填写完【购买登记】后,在【资质上传】中上传加盖公章的保密承诺书(文档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4.审核通过后,支付标书费用并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下载发票)。
5.系统操作如有疑问可参考帮助中心菜单操作手册。
招标文件发售: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套,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应于开标当日下午13:00-13:30递交投标文件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6月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国贸中心B座1712 (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五、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
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于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早于开标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甲9号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庞磊 申永波 姚鹏飞 胡成
电 话:18610946077
传 真:010-84292416
电子信箱:panglei@
开户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玉泉支行
帐 号:6232 8100 1000 0100 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