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font-family:宋体;height:150%;font-size:16px">下载,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否决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纸质)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13:30。
5.2 地点: 浙江省东阳市环城北路东221号二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3月30日13:30时。
6.2开标地点:浙江省东阳市环城北路东221号二楼综合会议室。
6.3投标单位视频参与开标。
七、投标保证金
7.1 保证金金额:10万元整,保证金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中汇出。
7.2 开户名称:浙江东阳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帐 号:19635101040043316
7.3 缴纳时间:2023年3月30日11:00前,晚于该时间缴纳标书无效
7.4 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将在开标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7.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除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外,还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不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对投标资料弄虚作假的。
八、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签订合同前以中标人名义转汇至招标人账户(可采取银行保函的形式)。若投标人违反主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不遵守我司相关规定,招标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或相应罚款,如有不足的,由投标人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九、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货到工地后1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30%,所有设备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且完成所有资料的移交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额的95%,其余5%作为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满壹年,并且中标单位按规定履行了保修责任后由招标人付清(不计利息)。
十、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单女士18867905573(同号)
技术联系人:吴先生 13802380750(同号)
浙江东阳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