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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西贵港市西江教育园土地租赁权拍卖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西 |
发布时间: |
2023-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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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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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10:00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厅,按现状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标的名称
租赁年限
面积约(亩)
起拍价 (元/年)
竞买保证金(元)
用途
西江教育园方竹路与凤翔路之间、明德路以东土地租赁权
10年
387.24
135534.00
135534.00
农保地
有意竞买者请到我公司查阅相关资料,在2023年4月7日17:00前持营业执照原件及保证金缴款凭证到我公司办公室办理竞买申请手续。
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4505017537550000027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新城支行
展示时间:2023年4月6-7日
咨询电话:0775-4221268 15278359163
公司地址:贵港市布山路1456号天河花园小区5号楼贵港城投一楼(万达广场西门对面)
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附件:
竞买须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我公司拍卖业务规则,我公司将于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10:00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厅公开拍卖位于贵港市西江教育园方竹路与凤翔路之间、明德路以东土地十年租赁权,现将有关竞买须知敬告竞买人: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我公司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为贵港市西江教育园方竹路与凤翔路之间、明德路以东土地十年租赁权(详见拍品目录)。本次拍卖采用现场竞价(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
敬请竞买人注意拍卖时间: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早上10:00开始拍卖,请提前半小时到场领取竞买号牌。
四、拍卖说明及瑕疵声明
1.本次拍卖标的为:位于贵港市西江教育园方竹路与凤翔路之间、明德路以东土地十年租赁权(详见拍品目录)。买受人应支付的佣金:成交价的4%。竞买人按照拍卖师宣布的拍卖方式和加价幅度进行竞买。
2.土地租赁期限:10年,第一、第二年无递增,从第三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
标的面积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从第三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
3.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负责标的交付(以实物现状交付)。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以转为租金。拍卖佣金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我公司账户(户名: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账号:4505017537550000027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新城支行)。
4.拍卖公司提供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请竞买人务必实地查看标的。委托人及拍卖公司对买受人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5.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拍卖公司只对标的的合法性承担责任,不对标的物品质、质量、数量等其他性质承担责任。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存在的瑕疵,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五、租赁条件和标的使用范围
租赁条件:
1、参与竞标人须为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从事农作物种植经营的企业:
(1)与委托人没有发生过经济合同纠纷或违约记录;
(2)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未查询到该企业关联的裁判文书(包括再审和执行文书),无被执行信息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2、本场拍卖会不接受自然人及其他组织报名竞买。
经营范围与要求:
1、本标的经营要求合法合规、符合园区规划及用地性质(农保地)的要求,不能用于经营污染大、噪音大和易燃易爆物品,不能用作危险品的存储及堆场等。
2、标的为买受人自主使用,不得擅自转租、分租及抵押标的使用权,以及转让或与他人交换该标的的承租权的。
3、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的现状及用途,必须按农保地的土地用途从事农业种植类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在租赁物上从事永久固定的房屋建筑、构筑物、地面硬化等建设活动。
4、标的范围内有争议土地5.73亩,需买受人自行与争议土地5.73亩的所有者沟通解决,委托人不负责解决。
5、买受人需自行对穿过该标的内的地上高压线和地下西气东输管道,与高压线管理单位和西气东输管理两个单位进行沟通并做好处理报备工作。
6、买受人在开展场地平整及生产经营时,要做好机动车辆进出的卫生保洁(该卫生保洁包括污泥、杂物等掉落),如因卫生保洁不到位而被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由买受人承担。
7、在承租期间,租赁物所使用的水、电、气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及承担。
8、特别条款:在租赁期间,如因政策调整及政府对园区统一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造成合同终止的,双方均不视为违约。造成买受人损失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具体事宜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六、租赁标的成交签订合同的时间、押金、方式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在3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按年度缴交,押一付一的原则,实行先支付后使用的方式,具体租金金额、租金支付方式及时间、履约保证金等要求以签订的租赁使用权合同为准。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保证金转为租金转入委托人账户,不足部分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由买受人另行补足。
从第三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
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委托人将租赁的标的移交给买受人,买受人开始行使相关权利和义务。具体以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七、拍卖方式
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厅采用现场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八、拍卖流程
竞买人按照拍卖师宣布的拍卖方式和加价幅度进行竞买,凡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买无效;竞买人必须遵守场内公共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的叫价举牌,不得阻挠拍卖主持人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能有串通、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竞买人的应价为要约表示,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除非其它竞买人有更高应价,否则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拍卖法》追索竞买人因此给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会记录表》,拍卖公司只向买受人开具拍卖佣金发票。
十一、买受人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成交资料,或未能按要求一次性缴纳一年租金的,将视为违约,拍卖标的物将收回,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执行。
十二、竞买人向本公司签署、提交的文件、材料所载明的地址为竞买人接收函件或法院文书送达地址。竞买人如不接收函件或法院文书的,以退回之日为送达日。如需变更,需书面告知。
十三、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我公司咨询,我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拍品目录
标的名称
租赁年限
面积约(亩)
起拍价 (元/年)
竞买保证金(元)
用途
西江教育园方竹路与凤翔路之间、明德路以东土地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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