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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中心医院中区口腔门诊医用家具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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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江门市中心医院中区口腔门诊医用家具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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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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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门市中心医院中区口腔门诊医用家具项目
采购方式:院内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含税395,400.00元(大写:叁拾玖万伍仟肆佰元整),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货物及所需附件的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设计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培训费、清理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项目、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项目、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投标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项目采购需求:
(一)建设地点:江门市中心医院中区门诊(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194号首、二层8-12F-K轴)
★(二)项目简介:中区口腔门诊需订制安装地柜、吊柜、储物柜、工作台、工作椅、工作桌等医用家具,项目清单、规格、参数、材质等详见附件采购项目清单(报价清单),具体尺寸仅供参考,中标供应商需到现场实地测量,实际安装尺寸需根据现场实际尺寸确定。
▲(三)货物须为全新产品,整体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将货物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四)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可行的现场施工方案给采购人;采购人发出开工通知,投标人在30日内完工、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每延期一天,罚款500元,以此类推;提前或按时完成,不奖不罚。
(五)施工要求:遵守采购人的相关施工制度,做好安全施工的相关工作。
▲(六)质保期:投标人应当提供不少于3年的质量保修期,自验收合格完成之日起计算。
(七)验收要求:
1.合同货物安装调试完成正常工作10个工作日,验收应在采购人及中标供应商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2.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相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采购需求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及中标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如果合同货物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货物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八)售后服务要求:提供上门交货、验货、残次品更换、修补等服务。保修期内确保2小时内响应,10小时内完全排除问题。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对所供货物须负责维护及更换零配件,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期满后提供终身维修保养服务。
▲(九)质量保证要求:
1.中标供应商确保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及时交货;
2.中标供应商须保证出厂产品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采购需求规定的技术条件,确保产品使用的可靠性;
3.中标供应商若提供任何假冒伪劣产品,采购人将有权处理已交采购人的所有货物及不予支付相应费用,所产生的处理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保留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4.若投标人有违反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或质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有权令其停止(或暂停)项目,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负责。
(十)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5%,说明: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将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5%)以银行保函或转账方式办理,并向采购人提供银行保函或转账凭证,待项目保修期结束后,中标供应商自行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手续(若提供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日期直到质保期结束);若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违约,采购人有权从履约担保中扣除违约金,履约担保金额不足以扣除的部分采购人可向中标供应商进一步索赔。若中标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或者项目未能通过最终验收的,采购人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或不解除履约保函。2、中标供应商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要求:若投标人提交的货物不符合规范要求以及在安装期间因投标人责任造成采购人损失的,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人保留索赔的权利。
注: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条款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标注“▲”的条款为重要条款,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起。
承包方式:风险总承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报名所需资料)
(一)投标人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二)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存在违反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行为、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未受到行政部门处罚和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均可参加投标。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可通过“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三)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说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2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海傍街23号江门市中心医院仁济楼4楼院内采购与招标办公室(可邮寄报名资料)。
(三)报名资料:对照本公告第“二”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现场提交或快递提交。
(四)现场踏勘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下午14:30-17:00。联系人:郭老师,电话:0750-3165998。
四、开标
时间:资格审定后另行通知
地点:江门市中心医院
五、评审标准(技术评审50分,商务评审20分,价格评审30分)
(一)技术评审: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1
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概况、施工现场组机机构、施工方案、工期及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质量保证、保修服务等)
30
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制定整体方案,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
评分标准:
(1)整体方案内容优的,得30分;
(2)整体方案内容良的,得20分;
(3)整体方案内容一般的,得10分;
(4)不提供整体施工方案内容的,得0分。
2
采购项目内容的
响应情况
20
完全响应且无差异得20分;
偏离一项“▲”条款扣2分,扣完为止。
(二)商务评审: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1
同类项目业绩
20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每项得5分,最多得20分。
需提供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三)价格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细则
价格(30分)
价格分是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基准价,其他公司的价格分则按比例算出。
价格分=(基准价/响应报价)×30
六、投标文件内容
(一)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张装订成册(使用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附件内容必须做进投标文件内,报价清单(自拟),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目录、项目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表(加盖公章)、评审标准的佐证材料及内容(加盖公章)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1份正本及7份副本,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投标人代表签到时需另外提交一份不装订进册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投标人应将以上资料密封完好封装、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等信息,密封袋封口处需贴封条,并加盖骑缝章(公章)。被授权人于开标当日携带至会场,被授权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单位信息
名 称:江门市中心医院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海傍街23号
联系方式:0750-3165998
(二)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老师
电 话:0750-3363533
附件:
采购项目清单(报价清单)
医院地址:江门市北街海傍街23号邮编:529000电子邮箱:jmszx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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