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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G30高速精河县沙泉子停车区LNG、CNG加气南、北站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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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新疆G30高速精河县沙泉子停车区LNG、CNG加气南、北站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新疆 |
发布时间: |
2023-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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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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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0722-2023FE3304XJF)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G30高速精河县沙泉子停车区LNG、CNG加气南、北站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精河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G30高速精河县沙泉子停车区LNG、CNG加气南、北站项目,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G30高速精河县沙泉子停车区LNG、CNG加气南、北站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G30高速精河县沙泉子停车区LNG、CNG加气南、北站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区外企业开标前应登陆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提供有效的区外建筑企业信息报送手续;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应当保证该许可资质在本次招标的工程期限内均为有效状态;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6、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负责人在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不接受兼任其他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合同(盖章版);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件—贪污贿赂—行贿,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时先输入单位点击搜索后输入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时先输入单位点击搜索后输入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尚在判决、裁定、刑罚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个人犯罪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开标之前,计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期限);
9、其它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为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06日 10时30分到2023年04月12日 18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6日到2023年4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 10:30—13:30,下午 15:30—18:30,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文件(1)—(4)加盖公章并扫描成一个PDF后发送至电子邮箱(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有效的资质证书(施工资质)及营业执照;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应当保证该许可资质在本次招标的工程期限内均为有效状态;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考证(B类证);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以现金或转账形式缴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6日 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6日 11时00分
请联系后获取详细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qsd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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