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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宁夏灵武市城区新命名道路交通指示牌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宁夏 |
发布时间: |
2023-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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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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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NXBLQ-ZC2023-023
项目名称:灵武市城区新命名道路交通指示牌工程
预算金额(元):892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892000.00元
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交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④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③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等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⑤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⑦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中必须明确本单位企业类型。
注:1.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可通过证件二维码扫描出企业信息,开标现场只需将相关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电子响应文件中。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9日至2023年06月1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7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键咨询,办理地点:具体地点拨打电话咨询。
4.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拨打电话:4009980000进行咨询。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6.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6.2 开标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打开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页面以CA锁,在距开标时间前1个小时内完成网上在线签到,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6.3 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使用实际制作标书的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以CA锁实施解密。各投标人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或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继续开标。 6.4 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操作手册栏目,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尽快熟悉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 0951-6891120、4009980000 或加入技术支持 QQ311870151 寻求帮助。
7.本次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灵武市灵州大道西住建局综合楼
联系方式:马质成 15121803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博立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东门45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18295088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马质成
电话:1512180381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徐蓉
电话:18295088925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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