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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大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广物汽贸大康检测站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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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广州市大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广物汽贸大康检测站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3-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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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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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物汽贸大康检测站装修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2023-06-07 17:45:00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大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广物汽贸大康检测站装修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依法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物汽贸大康检测站装修改造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大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987号沙河丰田园区内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20-8632943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 685 号(阁屏商务大厦)八楼808室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1360228332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987号沙河丰田园区内
四、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2816㎡,建筑高度约14.2m。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预计发包价: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816㎡,建筑高度约14.2m。
3.招标范围:对广物汽贸大康检测站进行装修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智能化工程、通风空调及相关配套等工程,以上工程的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详细的招标范围应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施工图和招标清单内容为准。
4.招标控制价:1363275.46元。
六、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与开标时间、地点: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3年06月07日至2023年06月14日。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06月28日09时00分;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8日09时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8 楼808室(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4.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06月28日9时30分。
5.开标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8 楼808室(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6月08日至 2023年06月14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gzjl_dlb@)进行投标登记。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用文字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投标登记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投标登记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缴费账号,成功缴费后将缴费凭证发回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机构联系人将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进行投标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办人: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已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3.招标文件费 500 元/套,售后不退。
4.投标人需在投标登记当天,将报名资料、招标文件缴费凭证、弃标函(如有)的纸质资料(盖章版原件)一式两份快递至招标代理机构处。[注意事项:1.拒收到付件; 2.因快递过程中资料丢失的自行负责。]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说明: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要求设置。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文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注册建造师不含注册临时建造师。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执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②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造师电子证书需后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放入投标文件中,如提供的建造师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7.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8.专职安全人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C3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大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8632943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987号沙河丰田园区内
本公告在(
特别: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十二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招 标 人:广州市大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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