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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景县新型智慧城市项目建设项目管理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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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景县新型智慧城市项目建设项目管理服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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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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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县新型智慧城市项目建设项目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景县新型智慧城市项目建设项目管理服务已由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景发改招标核字[2022]8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和上级资金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全部县财政支持项目,景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元宏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内容为“1+1+12”,包括一个城市运营指挥中心(景县政务服务中心物理场所和城市运营指挥中心软件平台),一个城市数字底座(IT云平台、数据赋能平台、技术赋能平台等)及12个智慧化应用(精准招商、重大项目管理、智慧应急、一网协同、城市运管服、乡村服务、燃气监管、营商环境服务、医共体基础应用、基础设施管理、文旅服务以及城市服务App)。
2.2招标范围:项目全过程总控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策划管理、协助项目报批报建、勘察管理、设计协调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组织协调管理、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数字化管理、风险管理、竣工验收管理等统筹管理相关工作。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开始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计划工期17个月。
2.4建设地点:河北省景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核发的工程咨询乙级资信证书;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
3.4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需在衡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网站(
4.2投标人需在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九安招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4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服务方案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九安招标”使用河北CA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河北CA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河北CA,请及时登录“九安招标”
5.2“九安招标”技术支持及河北CA办理咨询联系方式:4001880195
5.3开标地点: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现场开标,不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可通过互联网参与在线开标。
5.4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需要企业使用CA上传投标文件(登录九安招标官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衡水市景县景华大街201号
联系人:吴晓龙
电话:15343183056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宏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高营大街30号恒大御景半岛2号公寓1711
联系人:刘洪余
电话:18631138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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