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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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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建广汉市精神病医院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7.5万元,招标人为广汉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广汉市精神病医院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6.39亩,总建筑面积约46000㎡,包括门诊楼、住院楼、康复楼及附属用房等,设置床位730张;
信息化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建广汉市精神病医院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建广汉市精神病医院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提出的特殊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4日10时00分到2023年04月28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自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上午10: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网络获取(本项目只接受网络报名)。
①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供应商将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后发送“307662238@”邮箱,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本项目磋商文件发送至该供应商电子邮箱。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通过网上报名的报名资料原件需在开标当日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福年广场T1座27楼本项目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5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福年广场T1座27楼本项目开标室
七、其他
本次采购共1个包。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汉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汉市韶山路五段109号8栋
联系人:付老师
电话:0838-588609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福年广场T1栋27楼
联系人:周女士、邵女士
电话:028-86610077-5188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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