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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福镇2023年度市政零星工程(二)
招标公告
桐乡市崇福经济区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的崇福镇2023年度市政零星工程(二),经崇招[2023]59号批准实施,建设地点位于桐乡市崇福镇,计划投资 195万元,计划工期1年或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金额止。现根据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招标范围:包括范围内明确的修补道路、排水管道铺设等市政零星维修的工程内容。
二、工程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质量及其他特殊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浙江省省外企业须持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被列入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崇福镇招标采购中心黑名单或不良记录的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五、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9日,登录“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过“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自主注册链接http111.1.30.1348000TPBiddermemberLogin)。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928-0095、0573-88902125
七、招标人:桐乡市崇福经济区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0573-8890156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锦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0573-88188183
招标采购中心:桐乡市崇福镇招标采购中心 0573-89387917
桐乡市崇福经济区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锦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桐乡市崇福镇招标采购中心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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