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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兴隆镇南土门村头道旱沟历史遗留矿山土地综合修复利用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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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兴隆镇南土门村头道旱沟历史遗留矿山土地综合修复利用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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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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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镇南土门村头道旱沟历史遗留矿山土地综合修复利用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3-06-28
项目编号:
GC13080020230035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7-04 17:0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3-07-06 09: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7-20 09:00:00
开标时间:
2023-07-20 09:00:00
正式公告
兴隆镇南土门村头道旱沟历史遗留矿山土地综合修复利用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镇南土门村头道旱沟历史遗留矿山土地综合修复利用项目(二期)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投字【2023】1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县本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兴隆镇南土门村头道旱沟历史遗留矿山土地综合修复利用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2.1.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客土回填、覆土115880m3、削坡及回填平整约554.96万m3、砌筑排水沟1378m3、砌筑挡墙3370m3、坡面治理(SNS主动防护网)约2.79万㎡、生态景观恢复工程约4.02万㎡。该项目不得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2.1.3 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南土门村。 2.1.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12个月内完工; 2.1.5 质量标准:工程勘察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的勘查、设计(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勘察、设计、施工能力的企业。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和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不具备上述资质的投标人可按上述资质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须提供 2022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或会计报表附注) 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2023 年7月1 日以后出具的有效银行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矿业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无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且不得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地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地质或岩土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无在建项目
3.1.6其他要求:本项目如果设计单位为牵头人,项目负责人应须具备地质或岩土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本项目如果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矿业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无在建建设项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其他成员需提供近半年至少一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清单)。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 (含牵头单位) 为 2 家; 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 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28 09:00至2023-07-0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2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特别: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达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承德市兴隆县
地址:
承德市隆化县龙骧东苑D12-1233
邮编:
067300
邮编:
068150
联系人:
张建伟
联系人:
贾睿
电话:
0314-5055089
电话:
0314-507665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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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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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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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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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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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5、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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