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825403-X/2025-00011
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东方市民族事务局
发文日期:2025年05月19日08:44
名称:东方黎锦文化发展建设项目—打造黎锦文化研学基地项目选聘公告
文号:无
主题词:无
东方黎锦文化发展建设项目—打造黎锦文化研学基地项目选聘公告
一、项目名称
打造黎锦文化研学基地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规模包括研学基地内外空间设计与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地面、顶棚建造,水电线路改造,黎族特色文化元素的融入(如黎族图腾雕刻、刺绣装饰、传统建筑风格还原等),以及配套设施的安装调试,如照明系统、音响设备等。
三、项目建设单位
东方市民族事务局
四、资格要求
本次公开选聘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配备相应的关键岗位人员(附相关岗位证书原件及近三个月的社保清单),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五、报名要求
1、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于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3:00-6:00到东方市民族事务局(东方市市委1号楼3楼308室),现场报名,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
六、评选现场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报价函(注明报价金额及下浮率,下浮率浮动为0-5%,格式自拟);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
4、《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5、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及相关岗位证书;
备注:以上材料(证书)情况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通过网页查询的则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胶装成册,密封完好;报价函独立密封,格式自拟,报价函需注明报价金额及下浮率。
七、选聘方式及地点
1、评选工作由选聘人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报名参加选聘的所有单位按选聘公告公布的各项资格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提交其密封的一次性报价函,报价函统一拆封、公开唱标,唱标结果经评审委员会确认后,选出一名报价接近所有拆封报价平均值的单位作为本次选聘的单位,并在东方市政府网公示选定结果3天,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的单位签订合同。
2、选聘地点:东方市市委1号楼3楼314室
八、施工单位选聘招标控制价
1、本次选聘控制价为:190000.00元,工程最终费用以工程结算评审后为准。
十、选聘人
东方市民族事务局
联系电话:0898-2551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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