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金华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大型修缮项目(第一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0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XC-2023CS042601 项目名称:金华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大型修缮项目(第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00000 最高限价(元):199336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00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本工程为金华市公安局高速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营房修缮改造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控制价,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工期60日历天,具体项目实施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质量要求:不低于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style="font-family: FangSong; font-size: 18px;">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四条规定。浙财采监〔2019〕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3)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4)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授权代表均为投标企业在册职工【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盖章)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0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5月30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3室政府采购开标3室
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采云平台向我中心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我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采购管理办公室或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的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投标文件”下载的磋商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投标文件。未按磋商公告规定获取投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将被拒绝。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7.电子交易说明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鹿村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健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356914580
质疑联系人:张利宾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21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51号6楼招标代理部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范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9883907172
质疑联系人:孟雯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36025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联系人: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