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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远安县映沟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湖北省远安县映沟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4-28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远安县映沟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远安县公共资源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AZ1054-202301-01F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20525-2023-00344

3、项目名称:远安县映沟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9.237358(万元)

6、最高限价:129.237358(万元)

7、采购需求:该项目位于远安国家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内,建设内容为在专业的化石保护与研究技术团队指导下对矿区存在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采取工程手段进行治理,修复地形地貌景观、恢复土地原有功能、基本消除各类地质灾害隐患、减轻水土流失以及环境污染程度,达到矿山生态修复的效果,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该项目建设规模为治理废弃矿山3个,治理矿区面积3.6公顷,恢复林地面积2公顷。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窗体顶端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3%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合法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分公司盖章无效;

6.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地质研究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采购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6.3、供应商(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

6.4、供应商(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磋商小组不予采信;

6.5、供应商(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地质研究方)拟派地质研究项目负责人具备地质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6.6、供应商(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持证人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磋商小组不予认可(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办[2020]39号)的规定执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是该供应商;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以磋商文件格式为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6.7、供应商(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类或水利水电工程类或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6.8、供应商(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需符合宜市住建文[2017]85号文件规定。①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②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③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④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9、供应商(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地质研究项目负责人和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2023年1月-2023年3月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或分公司);

6.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6.11、供应商(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重要:各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网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5月8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5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五、开启

时间:2023年5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15室(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本项目的磋商会将于磋商截止的同一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15室组织解密工作,供应商应当在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供应商(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磋商,实时在线关注磋商小组线上通知,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根据宜昌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昌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宜市财采发[2022]4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6、本项目接受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磋商: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截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远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16号

联系电话:15071789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电话:0717-38137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幸

电话:0717-3813726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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