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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大沙河绿化工程复耕(马庄村、杨楼村)地块土方出让项目竞价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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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大沙河绿化工程复耕(马庄村、杨楼村)地块土方出让项目竞价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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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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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沙河绿化工程复耕(马庄村、杨楼村)地块土方出让项目竞价公告
(招标编号:HNKG-2023-0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焦作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沙河绿化工程复耕(马庄村、杨楼村)地块土方出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其他资金人民币4.00元/立方米,招标人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昌街道股份经济合作联合总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本项目所出让土方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开标后,中标结果在相关网站进行2个工作日公示,若无异议,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若逾期招标方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沙河绿化工程复耕(马庄村、杨楼村)地块土方出让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沙河绿化工程复耕(马庄村、杨楼村)地块土方出让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相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符合交通、城管、公安、环保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要求。
2.投标人须确保中标后按国家及地方的要求办理相关挖填手续。
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办理相关证明或手续导致项目无法进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在土方挖运过程中须做好工程类扬尘“六个一”要求,如发现未按要求施工,将视情节轻重对履约保证金进行扣罚。
4.取土完毕后,中标人按照甲方要求对取土场进行整平(包括雨水收集沟开挖)。
5.投标人须承担土方夹杂树桩,树根或其它杂质的风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14日08时00分到2023年03月16日05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7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焦作市山阳区光亚街道焦作市工业路2813号东1幢6号二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7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焦作市山阳区光亚街道焦作市工业路2813号东1幢6号二楼
七、其他
河南凯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昌街道股份经济合作联合总社的委托,现计划出让大沙河绿化工程复耕(马庄村、杨楼村)地块土方,并定于2023年3月17日上午11时00分在河南凯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进行公开竞标。
本次土方出让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入围,并经过三轮暗标竞投,最后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
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复耕地块内的土方,以实际数量为准。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大沙河绿化工程复耕(马庄村、杨楼村)地块内。
(三)出让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5月20日。
(四)交易底价:人民币4.00元/立方米。
(五)支付方式:中标后与招标人自行协商,支付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六)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0元(贰拾万元),以现金或转账形式缴纳,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款项划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若中标人在出让合同期限内将土方全部清运完毕并按招标人要求恢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若未在出让合同期限内完成清运(不可抗力除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
(八)在开标前,招标人有权撤销本次招标。
(九)本公告中的土方储量具体以现状为准,招标人不作保证。
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
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实际情况而导致的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负。
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产权归属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业主方负责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让土方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开标后,中标结果在相关网站进行2个工作日公示,若无异议,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若逾期招标方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拟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方能取得投标资格。
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10000.00元整(人民币壹万元整)。
四、投标人准入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相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符合交通、城管、公安、环保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要求。
2.投标人须确保中标后按国家及地方的要求办理相关挖填手续。
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办理相关证明或手续导致项目无法进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在土方挖运过程中须做好工程类扬尘“六个一”要求,如发现未按要求施工,将视情节轻重对履约保证金进行扣罚。
4.取土完毕后,中标人按照甲方要求对取土场进行整平(包括雨水收集沟开挖)。
5.投标人须承担土方夹杂树桩,树根或其它杂质的风险。
五、本次土方出让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入围,并经过三轮暗标竞投,最后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本次招标不设立中标候选人。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焦作市山阳区光亚街道焦作市工业路2813号东1幢6号二楼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附有法人代表身份证的法定代表人证明;
(4)附有授权代表身份证的授权文件(如授权代表报名);
(5)资质证书。
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报名费:人民币300元,报名费收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提交方式,于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代理公司账户:
账户名称:河南凯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105016486080000043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焦作分行
保证金:10000.00元(壹万元整)
转账备注:大沙河绿化工程复耕(马庄村、杨楼村)地块土方出让投标保证金
八、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开标时间:2023年3月17日上午11时00分;
开标地点:焦作市山阳区光亚街道焦作市工业路2813号东1幢6号二楼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17日上午11时00分前,到达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资料进行核查,逾期或资料不符作弃标处理。
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如为法定代表人现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如为授权代表现场参加投标的,应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九、竞标规则及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综合评标入围竞标,现场暗标报价;
(2)原则共进行三轮报价,投标人现场填写报价单(报价保留2位小数)、装入信封,当投标人交纳第一轮报价信封即视为接受交易底价人民币4.00元/立方米(肆元整/每立方米)为最低竞标价;
(3)以后轮次公布上一轮次的最高报价(不公布报价人名称),所有投标人继续填报下轮报价,共进行三轮报价;
(4)第三轮报价完毕,以三轮报价中报价最高者即为中标人,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中标人;
(5)如第三轮报价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相同情况,相同报价者开启新一轮报价,直至出现不同报价,最高价中标;
(6)当竞标人报价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十、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名称: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昌街道股份经济合作联合总社
地址: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昌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贠先生
联系方式:13069483099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凯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光亚街道焦作市工业路2813号东1幢6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5225885762
3.监督部门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昌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13603891861
2023年3月14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昌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昌街道股份经济合作联合总社
地址: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昌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贠先生
电话:13069483099
电子邮件:96237835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凯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光亚街道焦作市工业路2813号东1幢6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3393891551
电子邮件:962378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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