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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大丰区春柳路南延工程分隔带绿化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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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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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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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大丰区春柳路南延工程分隔带绿化工程,已由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以大行审发审【2021】9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邀请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实质性要求的单位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DFJT202305001001
(2)工期要求:计划工期为30日历天。
中标人开工应以招标人、监理工程师的开工通知令为准,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总工期,从实际开工时间顺延推算出交工时间。
(3)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4)质量要求:合格;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5)资金自筹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建设地点、招标范围、投资额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建设地点
招标范围
投资额
1
大丰区春柳路南延工程分隔带绿化工程
大丰城区东南部
包含分隔带绿化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约218.4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本项目施工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新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等级为C级及以上。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5)项目负责人要求:
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类型,则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或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并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10月(含10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7)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具体情况如下: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d.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f.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g.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h.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i.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j.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k.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否则,其申请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接收的文件也不参加审查)。
3.4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5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类型,则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或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并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新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等级为C级及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或网上查询结果证明(可以是网上截图的件)。
(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提供带可识别二维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大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大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6.标前会和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标前会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7.开标会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5日09时00分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前请及时关注发布公告媒介上的“补充答疑”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补充答疑”等情况。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变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12.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一套投标文件的新点软件、清单大师、造价师3000、智慧、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12.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15-82030498
传真:0515-82030148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西路6号
招标代理: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大厦21楼)
联系人:王佳伟
联系电话:1596299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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