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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利川市谋道至建南乡村产业路改建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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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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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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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谋道至建南乡村产业路改建项目(EPC)(ESLC-202305GL-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LC-202305GL-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谋道至建南乡村产业路改建项目(EPC)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4-422802-04-01-26300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交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利川市交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利川市谋道镇、建南镇
建设规模:谋道至建南乡村产业路改建工程:路线全长约24公里,采用设计速度30公里/ 小时、路基宽度7.5米的标准建设。沿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含坡面削方清危2700000m3、挂网客土喷播、挡土墙等;箭竹溪村街到容貌坪村黄莲产业园基地农村公路改建工程:总里程14.2km。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包含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7-01
合同估算价:40000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成员)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1.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施工及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以交工时间为准)须满足以下业绩(①或②):①同时具有一项类似设计项目业绩和一项类似施工项目业绩(类似设计项目业绩为:单项合同里程不小于5km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业绩;类似施工项目业绩为:单项合同里程不小于5km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②具有一项类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类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为:单项合同里程不小于5km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施工及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2)设计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3.1.4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3.1.5施工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3.1.6设计负责人:具有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3.1.7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3.1.8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 类证书。?备注: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为本招标项目最低要求,投标人一旦中标所派人员包含并不限于上述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应按招标人需要或相关法律规定补充相应人员直至满足本项目需要,增派人员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另行增加费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且联合体应由承担工程施工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符合前款资质要求的相应设计和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9、2020、2021,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以来财务报表,若为联合体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且均未出现亏损。 3.6.2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规定,申请人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5月18日至2023年05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06月0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瞿先生
异议联系方式:18571238036
备注:
招标人:利川市交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凉桥路83号
招标人邮编:445400
招标人联系人:卢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7295896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上官府邸1栋2单元
代理邮编:445000
代理联系人:瞿先生
代理联系电话:0718-7296233 18571238036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3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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