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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孤山镇统计公共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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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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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ZP202304280018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孤山镇统计公共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招标人为靖江市孤山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小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孤山镇统计公共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孤山镇统计公共服务项目: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结果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5-0409:00到2023-05-0617:30
获取方式:至江苏天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靖江市同康花苑北区D-2-11)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5-1015:00
递交方式:现场提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5-1015:00
开标地点:靖江市孤山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江苏天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靖江市孤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孤山镇统计公共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服务期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靖江市孤山镇
(2)项目规模及特征描述:孤山镇统计公共服务项目。
(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2.2预算价:275000元;
最高限价:275000元
2.3服务期:2023年全年度
2.4付款方式:服务期结束提交服务成果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按合同价付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结果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方式:2023年5月4日-5月6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至江苏天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靖江市同康花苑北区D-2-11)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1)如法定代表人来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如授权委托人来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报名费300元(叁佰圆整/现金),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江市孤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靖江市孤山镇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靖江市同康花苑北区D-2-11
联系人:杨洋
电话:15861005240
电子邮件:2477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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