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TXZB-HF2023-03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8-2023-00040
3、项目名称:鹤峰县应急管理局防汛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预算金额:70.881(万元)
6、最高限价:70.881(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防汛应急救灾物资一批。包括不限于货物的供应、运输、卸载、安装、验收、税金、售后服务等(详见第四章项目采购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将货物送达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所投产品生产或销售的独立法人;
6.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开标当日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19日至2023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鹤峰县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鹤峰县电子交易平台(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5月25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制作软件制作好投标文件内容后,点击上传投标文件进行上传,点击上传投标文件按钮,弹出上传投标文件页面, 在投标文件上传页面中点击上传投标文件可以进行投标文件上传操作。递交时间以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5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于开标当天,登陆新点限额电子开标大厅: CA 数字证书登陆“新点限额电子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意向供应商应当在恩施分散采购平台( CA 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4008708080 技术支持QQ:1456235492 、2648307856。
2.已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因自身原因选择终止的,可在鹤峰县分散采购平台中进行撤回操作。
3.本项目询价公告在和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鹤峰县电子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询价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5.已完成企业入库操作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恩施分散采购平台( 下载投标工具进行制作标书,标书制作完成后将标书上传到鹤峰县分散采购平台-我的项目模块-项目工作台-上传响应文件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峰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鹤峰县容美镇一中路4号
联系方式:18162985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同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鹤峰县容美镇后坝路政务服务中心右侧房屋三楼301室
联系方式:15607263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俊
电话:18162985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