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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征求意见范围: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2、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二. 合格投标人:1、符合《虞国资委〔2021〕42 号》第十八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球墨铸铁管生产厂家;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委托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则须另外提供球墨铸铁管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且同一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只能委托唯一的代理商)。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三. 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23年7月10日17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天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外地可将扫描件发送邮箱至854783950@,扫描件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天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4、联系人:周权/钟先生 5、联系电话:13805746800/0575-81288222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天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7月05日附件信息:征求意见.doc136.3K2023-7-5,2023年度球墨铸铁管及配件采购招标文件(预公示稿).doc386.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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