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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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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411302130200010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宛城区高庙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882.67521万元,招标人为南阳市宛城区高庙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其中土建工程包括格栅水井、调节池、综合池、高密度沉淀池基础、深度处理车间、巴氏计量槽、综合楼建设、室外工程、绿化工程以及除臭设备基础;
安装工程包括设备工程、工艺管线及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宛城区高庙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宛城区高庙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公证;
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单位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保人员(以劳动合同和2022年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页面截图);
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9、2020、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需做出“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项
目总监、委托代理人)”,如遇投诉举报,经查证其承诺不实,后果自负。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南阳市诚信库网站
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南阳市)信息原件。
诚信库(南阳市)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
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21日08时00分到2023年02月2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从右侧“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nyzf格式)及资料。
若因为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操作过程中,请务必保持CA证书在电脑端的正常接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用信安CA数字证书登录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
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
该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宛城区高庙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经南阳市宛城区高庙镇人民政府文件(宛高政[2022]4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宛城区高庙镇人民政府。
现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宛城区高庙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E4113021302000105
2.3项目地点:南阳市宛城区高庙镇人民政府
2.4建设内容: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其中土建工程包括格栅水井、调节池、综合池、高密度沉淀池基础、深度处理车间、巴氏计量槽、综合楼建设、室外工程、绿化工程以及除臭设备基础;
安装工程包括设备工程、工艺管线及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资金财政资金
2.8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公证;
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单位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保人员(以劳动合同和2022年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页面截图);
3.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9、2020、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投标人需做出“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如遇投诉举报,经查证其承诺不实,后果自负。
3.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南阳市诚信库网站
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南阳市)信息原件。
诚信库(南阳市)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
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参与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
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免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
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
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
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
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
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交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
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4)保证金减半缴纳
对企业信用评价为AA级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获取
4.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21日8:00至2023年2月28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4.2地点: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4.3获取方法: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从右侧“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nyzf格式)及资料。
若因为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操作过程中,请务必保持CA证书在电脑端的正常接入)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免费下载。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13日9:0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用信安CA数字证书登录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本次项目解密时长为40分钟,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错过解密时长,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3.本项目投标人需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U盘等,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
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
该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
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或网络问题等情况,无法及时解密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市宛城区高庙镇人民政府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高庙镇高庙街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5993180335
监督人:南阳市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独山大道398号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方式:0377-63077891
代理机构:一嘉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示范区中达宝城天泽苑17栋一单元202室
联系人:谢宏煜
联系方式:1833773368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阳市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市宛城区高庙镇人民政府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高庙镇高庙街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5993180335
电子邮件:490448155@
招标代理机构:一嘉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示范区中达宝城天泽苑17栋一单元202室
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0377-83661626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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