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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廊道绿化问题专项排查整改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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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启东市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廊道绿化问题专项排查整改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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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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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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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相应服务
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
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项目编号:JSZC-320681-WYGS-C2023-0044
项目名称:启东市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廊道绿化问题专项排查整改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5万元,供应商所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特定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土地规划甲级资质(因政策原因导致资质证书无法延期或换证的,原资质证书视
同有效,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
企业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供应商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本磋商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磋商文件附于本磋商公告后,与本磋商公告一并发布上网,供应
商可自行从江苏政府采购网下载。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磋商)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23年6月27日下午14:00-14:3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6月2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开标(磋商)时间:2023年6月2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报名前发邮箱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zbxmtb66@
(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和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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