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需提供自2018年04月18日至今2023年04月17日止(近5年)至少一个市政工程施工类似业绩【类似业绩:单项合同额在9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度(2020年度、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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