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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新机场国航机务维修基地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采购公告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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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内蒙古呼和浩特新机场国航机务维修基地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采购公告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2023-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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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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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平台 > 采购项目公告 >
呼和浩特新机场国航机务维修基地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采购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航空内蒙古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采购
人,现进行公开寻源,诚邀具备本公告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新机场国航机务维修基地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二、项目地点: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空港片区呼和浩特市新机场选址规划红线范围内。
呼和浩特新机场国航机务维修基地工程项目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537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5511.4平方米。其中,维修机库大厅5379平方米、附楼7615平方米、航材库6115平方米、特种车库1346.4平方米、工装棚530平方米、综合保障楼4510平方米、门房16平方米。
三、工作内容:
(一)呼和浩特新机场国航机务维修基地工程项目
1、采购范围
投标人单位应根据本项目特点及相关资料到现场进行踏勘、调研,辨识与分析建设项目、生产经营活动潜在的职业病危害、危险因素进行职业病评价等相关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目前阶段存在的不足,从组织管理、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卫生保健、应急救援等方面,综合提出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的相关组织、评审等相关工作。
2、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个月内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项目竣工验收投产试运行后1个月内完成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3、验收标准
按照工期要求编制完成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并对其质量负全面责任;评价报告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并通过专家论证合格。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此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2020年1月1日至今从事过职业病评价或防护或控制方面的业绩。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需加盖公章,按下列顺序整体扫描为一个PDF格式。如报名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的资格。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附件1。格式自拟)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附件2)
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加盖公章(附件3)
六、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
1、提交时间:2023年5月4日9时至2023年5月9日16点(以我方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请在此时间前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逾期发送的一切材料将不予受理。
2、提交方式: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制作完成后扫描,形成PDF格式文件,电子文档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为:本项目名称+公司全称。并在邮件中详细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七、其他
1、联系人:杨楠 13911867310
邮箱:jkgccgjyb@
2、此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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