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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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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700-01244
项目名称: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3,000.00
最高限价(元):203,000
采购需求:对涵盖31类食品大类进行93批次监督抽查(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抽检项目,并提交成果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如有)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03,000.00
最高限价(元):203,000
采购需求:对涵盖31类食品大类进行93批次监督抽查(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抽检项目,并提交成果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如有)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03,000.00
最高限价(元):203,000
采购需求:对涵盖31类食品大类进行93批次监督抽查(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抽检项目,并提交成果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如有)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203,000.00
最高限价(元):203,000
采购需求:对涵盖31类食品大类进行93批次监督抽查(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抽检项目,并提交成果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如有)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202,000.00
最高限价(元):202,000
采购需求:对涵盖31类食品大类进行93批次监督抽查(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抽检项目,并提交成果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如有)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
预算金额(元):202,000.00
最高限价(元):202,000
采购需求:对涵盖31类食品大类进行93批次监督抽查(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抽检项目,并提交成果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如有)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如有)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国家计量认证 CMA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2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1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报价)文件,务必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电子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负。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二段52号
联系方式:0416-3678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七段盛世嘉园5-32号
联系方式:0416-2886690
邮箱地址:lnzf_2886690@
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中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410100723774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思
电话:0416-2886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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