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为暂估量,以招标方实际发生量为准
1.招标编号:QYJY-DZ-2023-019
2.招标物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1)水泥粉体助磨剂数量:4000吨(以招标方实际生产需求量为准);
(2)质量指标要求:
1、标准掺量:粉体助磨剂标准掺加量应小于水泥质量的0.5%。
2、外观及气味:无异味,不明显改变水泥颜色。
3、粒度及水份:料度≤5mm,水份≤4.0%。
4、进行小磨对比试验,空白样参考大磨不掺加粉体助磨剂时的实际配比,试验样熟料配比较空白样降低4%,粉煤灰配比较空白样提高4%,加入标准掺量粉体助磨剂,试验样各龄期水泥强度不得低于空白样的100%;
5、标准掺加量小磨试验氯离子增长≤0.005%。
6、还原效果:标准掺加量情况下,试验水泥比空白水泥水溶性铬(Ⅵ)含量降低值≥27mg/Kg。当空白水泥水溶性铬(Ⅵ)含量低于28.0mg/Kg时,试验水泥水溶性铬(Ⅵ)含量应低于1.0mg/Kg或不能检出。
7、稳定性:掺加粉体助磨剂的水泥在放置不超过90d内,水溶性铬(Ⅵ)含量检测结果再现性限符合GB31893规定要求。
8、其它指标:符合GB/T26748水泥助磨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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