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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一二期项目
自行监测项目询价函
各报价单位:
一、报价内容
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一二期项目2023-2024年度自行监测项目
二、工程量
开展各项与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一二期项目2023-2024年自行监测项目有关的工作,自行监测内容见附件1。
三、施工要求
根据建设单位(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一二期项目)提供的相关资料文件。
四、报价要求
(一)要求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报价为固定总价,已包含为2023-2024年自行监测项目有关的工作的一切费用,具体报价格式见附件2。
五、付款要求
合同服务有效期为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
1、签订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30%合同款,作为启动资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2023年第四季度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30%合同款;
3、乙方在服务期内完成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后,甲乙双方根据服务期内实际检测次数进行结算并支付对应尾款。
报价截止时间至2023年4月14日16:00
报价方式:报价函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csky87@
联系人:沈艳
电话:020-83548078
普宁市广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普宁市广业粤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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