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83634175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光明广场
四、项目概况:光明广场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63号,总面积约59000平方米,是集商场、餐饮、电影院和地下停车库于一体的综合高层建筑,本大厦为地上十层,地下二层建筑物;为进一步完善消防管理,决定对光明广场消防设施设备系统等进行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五、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限价:
招标内容、规模:主要内容是对消防系统及设施设备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最高限价:人民币175万元。
六、资金自筹资金。
七、公告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公告:2023年5月 12 日至2023年5月 18 日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5月 12 日至2023年5月 18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3、获取方式:由投标人到现场投标登记获取。
4、获取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金光大街22号3楼301室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5月 23 日14时00分,截止时间:2023年5月 23 日14时30分。
2. 开标时间:2023年5月 23 日14时30分。
3. 开标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金光大街22号3楼301室
注: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
6、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5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一、开标注意事项:
1、未按要求密封或包封的;
2、投标人代表未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不需提供)参加开标会的;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金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电话:13533369606
招标人:广州市金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