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采购条件
受厦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对GW2022-QY441D厦门市海沧水厂三期工程设备材料(制水系统)采购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人民币92万元(含税)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采购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采购包01: 项目名称:厦门市海沧水厂三期工程设备材料(制水系统)采购 ,采购预算:92万元 ,项目内容:厦门市海沧水厂三期工程设备材料(制水系统)采购,1项;
其他详见谈判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包01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须为具备供货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无不良记录:供应商在以往招投标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必须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含不按响应文件承诺条款执行等情况),需提供无不良记录声明函(但与厦门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招投标及合同履约情况以采购人提供的证据信息为准),否则投标无效。
四、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为罗茨风机或空压机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供应商需提供其供货设备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代理商(经销商)响应时须另提供罗茨风机或空压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所投罗茨风机或空压机制造商针对其设备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2、业绩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其自2017年10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起不小于10万吨/天水厂供货业绩至少一项,供货业绩中须包含罗茨风机或空压机;
供应商所提供业绩应包含①、②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a:开箱验收报告、或b:验收合格证明、或c:加盖业主单位或使用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3-03-17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采购包01人民币100元;
潜在供应商须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文件费用。支付费用后可下载电子文件,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一致,供应商可至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前台领取纸质文件。若需邮寄的请联系程小姐,0592-2230888,邮费到付。未在线支付费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免费,注册后可免费在线预览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05-9899。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03-20 15:0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提交纸质响应文件至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开标厅2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03-20 15:00:00】
2、开启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评标室
七、其他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厦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厦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站南路6号18-19层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18060914128
2、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联系人:黄龙华、黄丽萍
联系电话:0592-2279310、2233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