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河南省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2023年度办公印刷品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河南省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2023年度办公印刷品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2
详细内容:
(招标编号:GTXH-2023-02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2023年度办公印刷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7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

(002)二标段;

(003)三标段;

(004)四标段;

(005)五标段;

(006)六标段;

(007)七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是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并可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提供2019、2020、2021(或2020、2021、2022年审计报告)。

4.投标人具有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承诺以下事项(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

(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无不良记录;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供应商禁入名单;

(4)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无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6.投标人不存在营业执照异常、清算信息异常、经营异常、工商严重违法失信、海关失信认证企业、政府采购违法失信、安全生产黑名单、电子商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出入境检验检疫严重失信、行业联合预警-金融行业预警信息、纪检监察黑名单、涉金融黑名单等情形(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格式自拟,若入围之后经招标人查询,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单位视为无效入围)。

7.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cn/)、“信用中国”网站(

8.投标人公司注册地在所投标段分行所属地市,或者在所投标段分行所属地市设立有分支机构(一年以上),具有固定营业场所。

提供营业执照和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9.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提供承诺,格式自拟)10.投标人应具备所投标段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提供承诺,格式自拟)1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的相关材料,包含公司基本信

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仅限参与一个标段。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是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并可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提供2019、2020、2021(或2020、2021、2022年审计报告)。

4.投标人具有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承诺以下事项(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

(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无不良记录;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供应商禁入名单;

(4)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无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6.投标人不存在营业执照异常、清算信息异常、经营异常、工商严重违法失信、海关失信认证企业、政府采购违法失信、安全生产黑名单、电子商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出入境检验检疫严重失信、行业联合预警-金融行业预警信息、纪检监察黑名单、涉金融黑名单等情形(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格式自拟,若入围之后经招标人查询,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单位视为无效入围)。

7.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cn/)、“信用中国”网站(

8.投标人公司注册地在所投标段分行所属地市,或者在所投标段分行所属地市设立有分支机构(一年以上),具有固定营业场所。

提供营业执照和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9.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提供承诺,格式自拟)10.投标人应具备所投标段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提供承诺,格式自拟)1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的相关材料,包含公司基本信

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仅限参与一个标段。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是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并可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提供2019、2020、2021(或2020、2021、2022年审计报告)。

4.投标人具有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承诺以下事项(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

(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无不良记录;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供应商禁入名单;

(4)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无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6.投标人不存在营业执照异常、清算信息异常、经营异常、工商严重违法失信、海关失信认证企业、政府采购违法失信、安全生产黑名单、电子商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出入境检验检疫严重失信、行业联合预警-金融行业预警信息、纪检监察黑名单、涉金融黑名单等情形(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格式自拟,若入围之后经招标人查询,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单位视为无效入围)。

7.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cn/)、“信用中国”网站(

8.投标人公司注册地在所投标段分行所属地市,或者在所投标段分行所属地市设立有分支机构(一年以上),具有固定营业场所。

提供营业执照和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9.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提供承诺,格式自拟)10.投标人应具备所投标段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提供承诺,格式自拟)1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的相关材料,包含公司基本信

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仅限参与一个标段。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4四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是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并可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提供2019、2020、2021(或2020、2021、2022年审计报告)。

4.投标人具有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承诺以下事项(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

(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无不良记录;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供应商禁入名单;

(4)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无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6.投标人不存在营业执照异常、清算信息异常、经营异常、工商严重违法失信、海关失信认证企业、政府采购违法失信、安全生产黑名单、电子商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出入境检验检疫严重失信、行业联合预警-金融行业预警信息、纪检监察黑名单、涉金融黑名单等情形(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格式自拟,若入围之后经招标人查询,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单位视为无效入围)。

7.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cn/)、“信用中国”网站(

8.投标人公司注册地在所投标段分行所属地市,或者在所投标段分行所属地市设立有分支机构(一年以上),具有固定营业场所。

提供营业执照和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9.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提供承诺,格式自拟)10.投标人应具备所投标段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提供承诺,格式自拟)1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的相关材料,包含公司基本信

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仅限参与一个标段。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5五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是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并可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提供2019、2020、2021(或2020、2021、2022年审计报告)。

4.投标人具有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承诺以下事项(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

(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无不良记录;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供应商禁入名单;

(4)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无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6.投标人不存在营业执照异常、清算信息异常、经营异常、工商严重违法失信、海关失信认证企业、政府采购违法失信、安全生产黑名单、电子商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出入境检验检疫严重失信、行业联合预警-金融行业预警信息、纪检监察黑名单、涉金融黑名单等情形(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格式自拟,若入围之后经招标人查询,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单位视为无效入围)。

7.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cn/)、“信用中国”网站(

8.投标人公司注册地在所投标段分行所属地市,或者在所投标段分行所属地市设立有分支机构(一年以上),具有固定营业场所。

提供营业执照和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9.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提供承诺,格式自拟)10.投标人应具备所投标段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提供承诺,格式自拟)1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的相关材料,包含公司基本信

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仅限参与一个标段。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6六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是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并可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提供2019、2020、2021(或2020、2021、2022年审计报告)。

4.投标人具有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承诺以下事项(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

(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无不良记录;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供应商禁入名单;

(4)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无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6.投标人不存在营业执照异常、清算信息异常、经营异常、工商严重违法失信、海关失信认证企业、政府采购违法失信、安全生产黑名单、电子商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出入境检验检疫严重失信、行业联合预警-金融行业预警信息、纪检监察黑名单、涉金融黑名单等情形(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格式自拟,若入围之后经招标人查询,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单位视为无效入围)。

7.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cn/)、“信用中国”网站(

8.投标人公司注册地在所投标段分行所属地市,或者在所投标段分行所属地市设立有分支机构(一年以上),具有固定营业场所。

提供营业执照和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9.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提供承诺,格式自拟)10.投标人应具备所投标段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提供承诺,格式自拟)1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的相关材料,包含公司基本信

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仅限参与一个标段。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7七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是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并可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提供2019、2020、2021(或2020、2021、2022年审计报告)。

4.投标人具有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承诺以下事项(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

(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无不良记录;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供应商禁入名单;

(4)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无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6.投标人不存在营业执照异常、清算信息异常、经营异常、工商严重违法失信、海关失信认证企业、政府采购违法失信、安全生产黑名单、电子商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出入境检验检疫严重失信、行业联合预警-金融行业预警信息、纪检监察黑名单、涉金融黑名单等情形(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格式自拟,若入围之后经招标人查询,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单位视为无效入围)。

7.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cn/)、“信用中国”网站(

8.投标人公司注册地在所投标段分行所属地市,或者在所投标段分行所属地市设立有分支机构(一年以上),具有固定营业场所。

提供营业执照和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9.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提供承诺,格式自拟)10.投标人应具备所投标段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提供承诺,格式自拟)1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的相关材料,包含公司基本信

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仅限参与一个标段。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3日09时00分到2023年04月1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与红松路交叉口龙鼎创富中心3号楼6楼开标室。

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与红松路交叉口龙鼎创富中心3号楼6楼开标室。

七、其他

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2023年度办公印刷品项目

招标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招标人)现委托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对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2023年度办公印刷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GTXH-2023-027

2.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2023年度办公印刷品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99号。

5.项目资金企业自筹。

6.招标内容: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2023年度办公印刷品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7个标段:

一标段

标段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2023年度办公印刷品项目一标段;

服务区域:安阳、鹤壁、濮阳分行;

入围单位数量:入围供应商3家;

二标段

标段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2023年度办公印刷品项目二标段;

服务区域:新乡、焦作、济源分行;

入围单位数量:入围供应商3家;

三标段

标段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2023年度办公印刷品项目三标段;

服务区域:三门峡分行;

入围单位数量:入围供应商2家;

四标段

标段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2023年度办公印刷品项目四标段;

服务区域: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本部(郑州)、开封分行;

入围单位数量:入围供应商3家;

五标段

标段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2023年度办公印刷品项目五标段;

服务区域:商丘分行;

入围单位数量:入围供应商2家;

六标段

标段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2023年度办公印刷品项目六标段;

服务区域:许昌、漯河、周口分行;

入围单位数量:入围供应商3家;

七标段

标段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2023年度办公印刷品项目七标段;

服务区域:驻马店、信阳分行;

入围单位数量:入围供应商2家。

8.数量:具体采购物品及数量根据具体所投标段实际需求确定。

9.入围期限:3年或至新的采购结果发布之日,以先者为准。

10.交货期:按照使用方要求的日期供货。

11.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符合国家生产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并可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提供2019、2020、2021(或2020、2021、2022年审计报告)。

4.投标人具有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承诺以下事项(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

(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无不良记录;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供应商禁入名单;

(4)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无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6.投标人不存在营业执照异常、清算信息异常、经营异常、工商严重违法失信、海关失信认证企业、政府采购违法失信、安全生产黑名单、电子商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出入境检验检疫严重失信、行业联合预警-金融行业预警信息、纪检监察黑名单、涉金融黑名单等情形(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格式自拟,若入围之后经招标人查询,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单位视为无效入围)。

7.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cn/)、“信用中国”网站(

8.投标人公司注册地在所投标段分行所属地市,或者在所投标段分行所属地市设立有分支机构(一年以上),具有固定营业场所。

提供营业执照和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9.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提供承诺,格式自拟)10.投标人应具备所投标段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提供承诺,格式自拟)1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的相关材料,包含公司基本信

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仅限参与一个标段。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1.审核时间: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1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线上报名:将整理好的报名资料发送到GTXHZBB2022@。

3.报名方式:

3.1请各潜在投标人提交按以下顺序整理的报名资料1套PDF格式(必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下列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3.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备注: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售价:20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5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与红松路交叉口龙鼎创富中心3号楼6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开标会议,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99号

联系人:于经理

联系方式:0371-65776837

2.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与红松路交叉口龙鼎创富中心3号楼6楼

联系人:卢经理

联系方式:1733573369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99号

联系人:于经理

电话:0371-6577683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与红松路交叉口龙鼎创富中心3号楼6楼

联系人:卢经理

电话:17335733695

电子邮件:/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