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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2023年城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服务磋商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3-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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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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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3年城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二、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承诺文件见采购文件格式,后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要求:
(2)供应商无行贿、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行为采用自行承诺方式(按磋商文件格式);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4日18时0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3)网址∶
(4)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四、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
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7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址:
2、开启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7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
本项目公告期限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二)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四)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对于制作工具中要求的且必填的项目,请供应商按实填写;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响应格式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如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磋商环节结束后,供应商须在“报价”模块中等待报价环节指令。评审过程中不会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应环节,责任自负。
七、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连云区市政管理处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电话:0518-82310261
联系地址:连云区市政管理处
(二)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连云港上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518-85588595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阳光大厦
邮政编码:222000
电子邮箱:shanghezhaob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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