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周边村村庄规划)编制单位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style="font-size: 18px;">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4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DCCX-2023-001(CG) 项目名称: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周边村村庄规划)编制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600000 最高限价(元):16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次规划范围面积约23.8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内根据待出台的《浙江省城镇单元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浙江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要求完成编制,主要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文件以及技术文件两部分。其中法定文件包括文本和图则两部分。技术文件具体包括评估报告、规划说明、基础资料、公众参与意见以及专项规划衔接等相关内容,以及本次控规所有内容的GIS矢量数据库;城镇开发边界外参照《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编制详细规划,数据库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数据汇交、使用和更新工作的通知》、《“多规合一”应用数据归集与治理要求》等要求执行,并通过报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次规划范围面积约 23.8 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内根据待出台的《浙江省城镇单元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浙江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要求完成编制并通过报批。城镇开发边界外参照《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编制详细规划,数据库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数据汇交、使用和更新工作的通知》、《“多规合一”应用数据归集与治理要求》等要求执行,并通过报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04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4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电子开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4月04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锦绣路8号)4楼四号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屏幕今日交易场地安排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 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6月30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无需提交磋商保证金。
(2)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政采云平台申请相关融资产品。
办理流程:政采云平台线上发起申请——银行审批给出额度利率——贷款发放。
操作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 style="font-size: 18px;font-family:FangSong;height:20px;">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图影大道8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温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757220898
质疑联系人:温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05726660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湖州长兴县前东街1100号
传 真:0572-6066969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彩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066969
质疑联系人:舒志伟
质疑联系方式:1575715450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佘工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