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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吉林省高新区循环能源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吉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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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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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新区循环能源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20230713FJSZ07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高新区循环能源产业园项目已由吉林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关于吉林高新区循环能源产业园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吉高经项字〔2023〕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汇德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专项债券资金69.77%,企业自筹资金30.2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为77747平方米,建、构筑物占地面积351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2585平方米。主要新建循环能源类标准化厂房(5栋)、研发中心2栋,办公楼2栋、门卫2个以及道路、绿化、围墙、大门等及相关配套的公用工程。
2.2 招标范围: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交付及质量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内容。主要包括: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设计部分包含:施工图设计(含审查);施工部分包含:设计施工图纸涉及到的所有内容,施工范围内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期内提供质量保证及现场维修服务。
(1)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批复的预算范围内限额施工图设计,提交施工图,供发包人进行图审。中标人须与发包人共同完成施工图审查等手续、证件的办理。
(2)施工阶段:施工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和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采购阶段: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本项目施工图及发包人施工要求,完成所需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经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工程设备购置。
(4)保修阶段:验收合格后,移交全部档案资料(须满足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保质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3建设地点:吉林高新区(北区)创新六路以北、创业七街以西、创业五路以南。
2.4计划工期:2023年08月15日—2025年06月30日,共计685日历天。(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2025年06月30日前通过竣工验收。)
2.5 项目总投资:人民币32964.19万元;
设计最高投标限价:国家收费标准的55%;
施工最高投标限价:最终审定工程费用的100%。
2.6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总承包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个资质其中之一,方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1)全资质投标: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资质投标: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总承包投标单位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总承包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记录。
3.5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07月01日至2023年06月30日)至少有一项与本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应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3.7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须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8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信誉要求:(2020年01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拒绝列入上一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4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10号)中相关规定。
3.1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13日08:00至2023年08月06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4.2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n)。
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8月0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汇德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高新区火炬大厦15层15号
联系人:高琰峰
电 话:0432-6479829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合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吉东托斯卡纳3号楼1层004号
联系人:王子元
电 话:0432-6206466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6号火炬大厦11楼
电话:0432-64798875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吉林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64805615
邮箱:jljwjgdw@
电子保函: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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